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2:57:43
连带责任保证条款在保证合同中的约定及其与一般保证的区别。连带责任保证具有明确的责任承担方式,适用于法律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连带债务,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而一般保证则只是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且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有利,保证人负担较重;一般保证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负担较轻。法律分析;一、连带责任保证条款如何约定。签订保证合同时,如果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要在保证合同中载明保证人保证的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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