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2:35:53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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