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2:31:58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行政合同诉讼级别管辖有什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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