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2:28:32
法律分析。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本质上仍是兼职.其对司法鉴定工作投入的精力,热情和效果也必然会受到影响。因此,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者,必须承担起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管理责任,制定并监督执行工作制度,以保证司法鉴定的质量。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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