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2:38:20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如下: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为付有法定义务的治病,主要指为夫妻双方的父母、因为年老、患病不能维持生活,而夫妻一方对其有“扶养”义务的父或妻的兄姐,丧失父母的(外)孙子女。即使是妻子借款为自己的父母治病,而作为丈夫应当对这笔债务承担归还责任,而不因为岳父母不是亲父母为由不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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