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4:36:27
一、忻州职业病鉴定需要提供的资料是。(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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