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22:56:24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有种做法即认定被告人构成累犯却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存在不妥之处。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除外。可见,一般累犯的构成有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主观条件,即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二是刑罚条件,即前罪被判处的刑罚与后罪被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三是时间条件,即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累犯。而认定被告人构成累犯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从表面上看好象并无问题,被告人后罪也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际上这一结果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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