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23:25:16
不同情况不同处理:生产应税货物不缴纳,生产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免征的项目有: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科研试验教学设备、援助物资设备、残疾人专用物品、销售自用物品。法律分析;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如果企业生产的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应税货物的,不缴纳;如果企业生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则视同销售计算缴纳。下列项目免征:(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拓展延伸;自产自用产品的纳税义务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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