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7:10:18
法律分析:课题经费给学校转账,学校能开的,(1)只限于用票单位和个人填开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未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2)单位和个人只能使用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印制或购买的,不得用“白条”和其他票据代替使用,也不得自行扩大专用的使用范围。(3)只准在领购所在地填开,不准携带到外县(市)使用。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填开普通,按规定可到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买或申请填开。(5)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实现经营收入或发生纳税义务时填开,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填开。填开应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对于填开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价,在收回原或取得对方国家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后,方可填开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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