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6:14:05
一、正当防卫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典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任。”。正当行为的本质是基于法益衡量说,即利益阙如(利益欠缺)与优越的利益的原理。(一)正当防卫;1、正当防卫的条件;(1)起因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攻击性、紧迫性、侵害性,但有例外-盗窃罪)。(2)时间条件:法益侵害的紧迫性。→否则构成防卫不适时(事前防卫、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对共犯中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者不能正当防卫→否则构成对第三者防卫。(4)主观条件:排斥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的正当性。→必须有防卫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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