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8:03:36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告诉大家借名买房到底有什么风险。2005年温先生欲通过贷款方式购买朝阳区一套商品房,但因临近退休,银行不给贷款,他只好找在外企工作的外甥郭某协商。郭某同意帮忙,以自己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温先生则支付了购房款,负责每月还贷。温先生装修新房后入住,却不料去年郭某有了外遇,其妻朱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登记在郭某名下的这套房屋。温先生得知后心急如焚。朱某起诉离婚,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而郭某是在与朱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该房屋所有权证。在没有其他对该房屋权属作出认定前,受理离婚案件的应当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人推定为房屋所有权人,因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因此,该房屋有被分割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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