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7:35:04
孩子生下来户口随哪一方。办理出生登记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