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5:17:04
法律分析:根据国务院“三定”规定及中央编办发[2009]35号文件的规定,办法规定“经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出版物,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不再进行重复审查,允许其上网运营”。以此,避免了网络游戏管理中曾经出现的多头管理、重复审批的现象,明确了网络游戏行业管理与出版管理的职责分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刘强处长表示,办法第十条,严格区分网络游戏的行业管理和网络游戏出版物管理的界限。办法规定,“经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出版物,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不再进行重复审批,允许其上网。”对于不属于出版物的国产网络游戏,文化部将进行备案管理。刘强处长强调了两个观点:第一,网络游戏不是出版物;第二,网络游戏的行业管理存在着出版环节,出版环节由有关部门进行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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