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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5:15:47
法律分析: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诉法规定,当案件的原告经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而不是缺席判决。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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