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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9:19:53
问: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低于原值时,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如要缴纳应如何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 问: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低于原值时,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如要缴纳应如何计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地区,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责任编辑:紫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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