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17:0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促进航运经济健康发展,助推交通强国建设,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自年月日起,对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部分船舶生效。船舶靠泊安全管理规定。船舶靠泊安全管理规定如下:、港口经营人从事减载靠泊和清舱移泊作业,应当按照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前报送有关情况;、对同一码头靠泊不超过核定允许进行减载靠泊或清舱移泊的最大船舶吨级范围内、符合靠泊限定条件的船舶,相关管理部门不得要求进行重复论证或核定。货运和非营运什么车不用营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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