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02:51:36
原告:某某(如果是企业法人或者集团诉讼的,应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未成年人诉讼,应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职务和住址)。委托代理人:某某;被告:某某;委托代理人:某某;原告诉被告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写明原告提出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目)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写明判决结果)。(二)本案诉讼费三百元元,由某某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某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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