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02:26:00
一、办理出生公证所需的材料。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若当事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已记入户籍档案的,公证处亦可依据户籍档案记载为其出具公证书。办理出生公证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3、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4、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若干。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办理出生公证的地方。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出生地的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注意: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三、办理出生公证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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