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02:26:22
离婚股份的处理方式。(1)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各自的持股比例。(2)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一、怎样分割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呢。分割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所有的,不得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属于共同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二、干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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