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04:10:54
【天津抵押房屋贷款】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本市危陋平房的改造、拓路修河等市政工程建设的大面积展开,带动一大部分房屋拆迁改造,有效地激活了我市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交易,特别是商品房销售日趋活跃。在房地产市场呈现繁荣景象的同时,商品房销售纠纷也不断出现。本文拟从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的法律性质、商品房预售按揭贷款、商品房预售条件、预售商品房的情势变更问题作浅显分析。一、关于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的法律性质问题 在商品房预售中,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往往要先签订一份房屋预售认购书,由购房人向售房人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在审判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当事人双方因种种原因未能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而对定金是否返还或者是否双倍返还发生争议。其四,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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