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21:38:54
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一般而言第一次起诉,都会做调解和好工作,如调解不成,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要求离婚的一方在6个月后再次向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会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会依法判决离婚,因此,如果一方态度坚决,即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也可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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