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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9:24:00
可以把所有的财产遗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一、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受遗赠人的权利;(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2、受遗赠人的义务;(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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