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9:36:29
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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