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20:09:24
法律分析:能。可以采取先封存再启封的措施。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尚未重新就业的,或者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其外省市所在单位尚未为其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应当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提取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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