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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20:02:11
法律分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确定,到达双方当事人呢确定的时间即届满。由人民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超过即届满。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时间限制。举证期限届满是指超过法院指定的,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最后时间。举证期限届满的,法院将不再接受新证据。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需要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提交,规定期限届满的就属于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提起反诉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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