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9:55:49
法律分析: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特殊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费用,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费用,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用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累计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费用部分)超过1.5万元的,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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