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9:54:29
法律分析。有案底的人不可以做下列工作。1、法官。2、检察官。3、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4、公务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5、律师,受过刑事处罚,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但过失犯罪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三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四)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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