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8:10:09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的一对夫妻,丈夫外出长期“失踪”,也没有给家里寄任何费用,致使家中妻儿生活无着落,处境凄凉,妻子怒而起诉离婚。3月14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潘女士和被告韦某离婚。家住都安瑶族自县东庙乡的潘女士,今年29岁。几年前,潘女士与韦某认识、自由恋爱,1998年8月22日,他们到乡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男孩。韦某在婚后不久便外出至今,期间韦某只在2000年6月和2003年6月回家两次,每次住几天便走,未留生活费给母子俩。这几年,韦某也没有给家里寄来任何费用,不关心家里的事。潘女士含辛茹苦地照顾着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儿子,生活非常艰难。潘女士曾多次寻找韦某,但均找不到人,韦某莫名其妙“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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