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8:23:11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在离婚诉讼中房屋如何处理。答:该房屋视为一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在离婚诉讼中房屋如何处理。答:该房屋可认定为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婚前,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用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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