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8:08:00
刑事案件笔录和辨认见证人的规定是必须是在侦查人员的组织下来进行辨认,然后准确真实客观的记录病人的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0条中对辨认笔录的审查、认定与排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二、辨认笔录是证据的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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