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9:12:57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5、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按异地转移业务办理。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