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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9:19:20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公租房提取最新政策。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的,可一年两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租金。提取时,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市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建立公租房数据库,分中心应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取得公租房相关数据并导入数据库,并及时做好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提取。法律分析;近期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项关于公租房提取的最新政策。根据该政策,公租房是指政府筹集或提供资金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房源、保障(租赁)对象、租金(货币补贴)水平由各地县(区)级以上住房保障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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