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3:59:46
缺失借条订立日期并不影响其有效性,只要合同双方自愿、合法、未违反法律规定。双方确认后,可补充完善。合同一般包括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内容,可以参考示范文本。法律分析;借条缺失订立日期并不是导致借条无效的法定情形。只要合同订立双方是基于平等自愿、程序正当合法、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该合同有效。其次,缺失订立日期的合同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确认订立日期后,可以对该缺失订立日起的合同进行补充和完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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