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21:29:17
法律分析。专业施工方(直接总承包方)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或工长是交底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审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专业施工方项目安全员应进行见证监督。接受交底人是施工作业班组中的每位作业人员。双方相关人员都要签字确认。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而非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只监督交底工作的执行情况,最多是参与交底工作,但是不能作为交底工作的负责人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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