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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21:34:05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7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否则,简易程序就失去了实际意义。新《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实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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