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0:36:40
法律分析:重新司法鉴定的情形。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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