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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7:38:08
法律分析: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南京市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户口迁移登记应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落户原则。申请人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城镇地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登记为家庭户。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落户本人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法律依据:《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 二、放宽大专学历人员落户我市条件。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我市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一)办理材料。1、入户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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