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8:45:11
一、关于抢夺犯罪的数额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必须数额较大;同时,抢夺数额较大(三年以下)、数额巨大(三到十年)、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无期),也是适用三个不同量刑幅度的基本标准。对此,《解释》第一条分别作了规定,即分别以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以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陕西省高级法院随后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的授权,将本省抢夺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分别确定为八百元、八千元和四万元。二、关于抢夺罪的其他情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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