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8:40:07
车祸轻伤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的40%-60%或不超过医疗费的20%来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营养费的赔偿必须满足医院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要求。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样平常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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