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8:46:36
律师分析。一、提交材料:1.户籍迁出省外的,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若属违法生育者,需要提供处理处罚落实情况证明及相关票据;若属持再生育计划者,需提供《生育证》原始证件)到原管理地打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通报(移交、回执)单》并加盖乡镇计生部门公章,由区(市)加盖公章进行确认后交给本人,作为外省计划生育管理建档的依据之一。2.户籍迁入省内的,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若属违法生育者需要提供处理处罚落实情况证明及相关票据;若属持再生育计划者,需提供《生育证》原始证件)到迁入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二、审核材料并盖章镇、街道或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提交的证明材料,出具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并盖章给个人。【法律依据】。《山东省育龄妇女信息管理规范》。(一)《基础信息卡》的建立与移交。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