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7:19:20
是公安部在2003年1月22日提出的。公安部为贯彻落实依法整治、从严治警方针,维护公安队伍铁的纪律和良好形象,针对当前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出台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自2003年 2月1日起施行。五条禁令详细内容如下: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5、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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