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7:26:18
根据国家商检局《 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 》规定,凡列入《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经收货人、发货人(以下简称 申请人 )申请,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予检验。具体来说,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人可以申请免验: ()在国际上获质量奖(未超过3年时间)的商品。(2)经国家商检部门认可的国际有关组织实施质量认证,并经商检机构检验质量长期稳定的商品。(3)连续3年出厂合格率及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率百分之百,并且没有质量异议的出口商品。(4)连续三年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率及用户验收合格率百分之百,并且获得用户良好评价的出口商品。办理申请进出口商品免验、放行的基本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二、专家审查。三、批准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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