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1:08:15
在对法医鉴定结果不满意时,您可以采取申请重新鉴定的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需要满足特定的情形。此外,法医鉴定能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法律分析;一、若对法医鉴定结果不满意,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二、申请重新鉴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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