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1:37:56
证人证言无效的情况。1、未成年人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同的证言。2、与一方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有疑问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已经听到、听到的与案件有关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或者消灭、纠纷的事实。【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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