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19:43:58
分析监视居住存在的缺陷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新修改以后,对强制措施进行了完善,明确了各种强制措施的具体时限和保障措施。取消了行政处罚中的收容审查制度,避免以收容审查这种行政处罚方式代替刑事强制措施的现象,这无疑是司法的进步,它能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缩短诉讼时限,节约了诉讼成本,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一系列适应新刑诉法需要,较完备的强制措施体系。但笔者在多年从事刑事司法工作中发现,现行强制措施体系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为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司法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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