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19:44:49
然而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公检法三家对这一刑事强制措施的使用,感到很困难,内部争议和法学界争论颇多。现笔者对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在立法上存在违法性进行剖析,与司法界、法学界的同行们一起探讨。一、监视居住的涵义及相关法律规定 “监视”一词的含义是指从旁注视以便发觉不利于自己方面的活动:“居妆一词的含义是指较长时间地住在一个地方。有长期居住和短期居住两种现象。“监视居妆是《刑诉法》中设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其在指定的区域或住处,设专人或不设专人监视其活动,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国家赋予公检法三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特殊权力。监视居住的范围:《刑诉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条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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