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19:44:50
1、适用对象不统一;目前,有关监视居住适用对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但三者对关于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却不尽相同,这势必影响法律的严肃性。2、监视居住的期限问题。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意,笔者认为这六个月是指公、检、法三机关监视居住的期限总和,并不是每一个执法机关的最长期限。但目前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和规定,却有指每一个机关各自有权使用最长期限之嫌,这样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为十八个月。3、适用范围与取保候审没有严格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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