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18:38:11
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应参照的标准:如果按照医疗事故来评定的,按照医疗事故分级中的伤残评定标准来进行评定,其按照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如果按照医疗过错来进行鉴定,各地鉴定所参照的标准不尽相同,如江苏、北京将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伤残评定。其他地方有的按照职工工伤伤残评定标准来进行评定。伤残评定标准种类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以上便是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应参照的标准,具体就看鉴定结果。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