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19:32:43
一是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是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是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一、行政诉讼法院如何确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二、监察大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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