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19:33:15
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有书面或者是口头提出的方式。(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3、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4、行政复议请求;5、事实和理由;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北京市人民政府”)。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8、申请日期(年、月、日)。(二)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途径。2、复议请求。3、主要事实和理由;4、被复议机关5、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时间。记录完毕,申请人认为记录无误,签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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